第299章
星罗科技与小神童签署的服务合同中,存在一条关于运营商退货的附加条款。
根据条款内容,在项目启动后的一年内,若运营商单方面终止合作,星罗科技有义务回收各省的铺货产品。
若未能履行该义务,则需按规定赔偿相应损失。
为缓解省公司的预算压力,江澈从项目伊始就将儿童手表的采购模式设定为铺货代销制。
所谓铺货代销,即厂商预先将货品配送至各省市营业厅,运营商无需提前采购,而是依据销量数据定期结算货款。
这种模式巧妙规避了提前采购所需的预算申请与审核流程,对运营商而言,既无滞销压货风险,又能加快整个合作方案的落地执行。
原本,这一切都在可控范围内。即便双方终止合作,只要运营商仍与小神童续约,江澈便无需担忧回收问题。
按照他先前的估算,运营商在硬件合作方面,通常以三年为一个合作周期,所以一年内被迫回收硬件的情况几乎不会发生。
然而,小神童的一系列骚操作,以及楚飞虹的迅猛跟进,彻底打乱了 “小卧龙”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