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3章 大炼钢运动(第2页)
回归正题。
1958年中苏关系走向决裂之际,苏联断了中国绝大部分援助。
没有完全断绝是因为中国的农产品、矿产品等对苏联有相当的经济价值,苏联的工业产品和技术也需要中国市场。
另外那时的苏联仍希望中国在社会主义阵营中保持一定的合作关系。
所以苏联这时还没有完全断绝对中国的援助,但这点援助相比以前杯水车薪,根本就不够。
于是在此之后新中国除了失去外部物资和技术上的支持,另一个最为短缺的就是资金。
资金本质上就是物资,对外是进口重要货物的工具,对内则是激励生产力的工具。
资金短缺,中国只能竭尽所能调动内部各方面生产积极性,以此增加产出,维持工业化建设和分配制。
但是怎么激励生产积极性一直以来都是个问题。
不能给国企放权让利,因为国企的产出事关国计民生,是根本,过多放开管控就会形成像南斯拉夫那样的自治社会主义,会削弱国家调控经济的职能,计划经济的主旨就会难以实现。
也不能给个人让利,因为国家本就缺少物资着重发展关键重工业了,还要维持分配制,难以拿出大量物质资源来对个人进行大规模的物质让利和奖励。
只能靠劳动竞赛、表彰先进等精神激励,鼓励大家为建设祖国出力。
最后放权让利就只剩下了一个对象,那就是地方政府。
当时国家经济建设任务繁重,中央政府在资源分配、项目管理等方面面临巨大压力。
下放企业管理权限、计划管理权限、物资分配权等,可让地方政府在经济建设中有更多的自主权和资源调配权。
不仅可以使中央政府将更多精力放在宏观战略和重点项目上。
还可由地方政府负责具体的经济组织和实施工作,提高经济建设的效率和灵活性。
于是当时中央各工业部所属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百分之八十以上都交给了地方管理。
这就是体制下放。
地方政府第一次掌握这么多的权力,但是这么巨大的政策转变实在来得太快,他们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学习究竟应该怎么管理企业、怎么调控生产力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