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二章 死人(第3页)

    这是一个叫王君的女子写的日记。

    灯光摇曳,气流好像凝固了一般,餐厅里这会儿显然不适合继续待下去,王老师叹了口气,冲穆青云使了个眼色,伸手扶着仿佛连路都走不稳的许大,缓缓地出了食堂。

    王珺就是步少华养的情人,是那个住在有花厅的房子里的女画家,她在日记里记录了她和步少华相恋的全过程,其实很简单,一个是见色起意,一个是沉浸在温柔的深情陷阱不可自拔。

    “宋伯。”

    穆青云很冷静,冷眼看着宋伯慌乱地招呼人把赵林抬出去抢救,又把许大按在椅子上,团团围住。

    “这窗帘真厚。”

    穆青云皱了皱眉,把手里染上血的册子打开。

    赵林脸上奇怪的表情都还没收敛,就仰面倒下去。

    画上的人是步少华和何明珠这一对男女主人。

    血腥味越来越浓,嘴里的鸡肉都有些腥气,穆青云抬头看着重重叠叠落在地上的窗帘。

    她替许二整理了下衣服,衣服上的扣子都是乱的,她重新给她系好,手又一顿,从许二衣服口袋里摸出一本薄薄的册子,这才拿着册子起身出了餐厅,出门就见王老师坐在椅子上发呆,许大捧着手机,一张一张地翻妹妹的照片。

    许大挣脱古堡里这些工作人员的辖制,扑倒在地,小心翼翼地去看他妹妹,肩膀轻轻地抖动起来,双手捂住脸,嚎啕大哭,哭了半晌,他猛地抬头,咬牙切齿:“步少华!步少华在哪!?”

    她也很年轻,应该是还在上学的年纪。

    日记里很清楚地写了,步少华答应她,很快就除掉何明珠,到时候他们两个才是这座天鹅堡的主人,要他们的孩子一出生,就能拥有世间美好的一切。

    字里行间流露出女子深深的向往,还有一点骄傲。

    她的确应该骄傲,能战胜何明珠这样的富家千金,得到何明珠深爱的男人,怎么能不骄傲?(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