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动动手的事(第3页)

  “川川欢欢,你们想吃什么,娘给你们买。”

  “娘,我不想吃东西,我们还是去给奶奶买绣线回去吧。”

  易欢是穷怕了的孩子,知道自己能不用银子就不用。

  “川川,你呢,有没有想吃的。”

  砚川摇头:“我也不想吃,娘,把给我们买好吃的银子拿来买米回去,这样我们就不用吃碎米了。”

  苏落觉得有这么懂事的两个孩子,这一定是老天对她顾的眷顾。

  今日出门早,他们也没有吃早餐的习惯,苏落走到里边的包子铺,给一人买了一个肉包。

  还有五个让老板包起来,回家带给赵如云也尝尝。

  肉包子一口咬下去,满口肉香,两个小的嘴上说不想吃,可真吃到了,还是满足的。

  赶集日街上热闹非凡,大大小小的商贩在吆喝着各自的东西,附近的村落人们也都在这一天来赶集,可谓络绎不绝。

  两个小孩第一次来到县里,对什么都好奇,就算刚刚看到了苏落赚到银子,却也只是看看,没有让苏落给他们买。

  苏落先去上次买布的店里买点绣线,见两个小孩都紧盯着小孩的成衣看,自己身上穿着赵如云给她做的新衣服,可两个小的衣服都还没做,两人心里难免失落。

  “喜欢吗?喜欢我们就买回去,以前那些旧衣服都不要了。”

  “娘,我们真的可以买吗?”

  “当然可以。”

  苏落叫来店主,把砚川和易欢喜欢的款式拿下来给他们,一人买了两套,从里到外,从脚到头,就连两人的发带都换成了新的。

  苏落也没有把赵如云落下,也给她买了两套,看到店里有卖银簪,就买了一根给赵如云,她头上的木簪带了一辈子,也该换换了。

  买衣服花了七两银子,光一个银簪就是十两,但只要婆婆开心,这银子就花的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