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曙光初绽,共识达成(第2页)

 然而,陈绍宽并不想轻易松口,试图在其他方面获取更多利益:“这种机制听起来有一定道理,但物资补给方面必须有明确的规定。炎龙独立军不能再自行其是,否则会扰乱整个补给体系。” 

 炎龙独立军代表早有准备,赵刚回应道:“关于物资补给,我们可以制定详细的规则。在统一的补给框架下,炎龙独立军按照实际作战需求申请物资。同时,我们也愿意将部分缴获的日军物资,根据实际情况与国民党军队共享,以增强整体抗战力量。但前提是,国民党方面要保证物资分配的公平性和及时性。” 

 陈绍宽对此表示认同,但又提出:“既然是协同作战,人员交流和培训也应该加强。国民党军队可以派遣教官到炎龙独立军,帮助提升军事技能和战术素养,同时,炎龙独立军也应选派部分军官到国民党军队学习交流。” 

 王强思考后回答:“人员交流和培训有助于提升双方的作战能力,我们同意这个提议。但交流过程必须是双向平等的,且不能带有任何政治目的,纯粹以提升抗战能力为出发点。” 

 随着双方不断地讨论和权衡利益,在一些关键问题上逐渐达成了一些妥协。但在一些细节上,仍存在分歧,需要进一步协商。 

 接下来,双方围绕协同作战的具体流程、物资补给的详细标准以及人员交流的具体安排等细节问题,展开了艰难的协商。 

 在协同作战流程方面,炎龙独立军希望在接受战略指挥时,能有一定的提前知情权,以便提前做好准备。陈绍宽起初对此表示反对,认为这可能影响作战机密的保密性。但经过反复讨论,双方最终同意,在不影响作战机密的前提下,国民党方面应提前向炎龙独立军通报大致的作战计划和任务安排,炎龙独立军则需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