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金铁卷香煎带鱼

第一百三十七章 焚轮之鸣(第2页)

   又是噼啪的一通脆响,那狼头竟然让他借势顺时针地旋转了一百八十度,软塌塌地扔在了地上。

   得势不饶人,那梁布泉右腕微翻,地上的那柄鹰嘴匕首应声倒飞而出,落回了他的手上,前头还有一头白眼棕熊,灭了这个王八羔子,以祭我贾镜在天之灵!

   那棕熊皮糙肉厚,偏又生了副枯木藤甲,上颚鸟喙,下颚兽牙,肩头之上还长着四五对紫黑色的眼睛。长着自己的怪形怪势,竟然成了这寸亩方圆之内,唯一没有被蚁群所压垮的最后一道防线。

   群蚁破不了甲,飞蚁穿不透毛,可是梁布泉的那柄刀子,可不止一寸。

   “你们不是她娘的想弄死老子吗?”

   那棕熊疲于应对源源不绝的蚁群,自然也无暇顾忌冲杀而来,状若疯魔的梁布泉。

   只见后者的两眼通红,几乎用嘶吼的语气咆哮道,“来呀!看他娘的是你弄死老子,还是老子弄死你!”

   话音一落,那柄几寸来长的鹰嘴匕首历时齐根没入了棕熊的肚皮当中。

   刀不见血。

   常日里就是深山的猎户也要几枪之内,才能彻底杀死一头棕熊,更何况是区区一柄匕首?

   尖刀透体,那棕熊只是微微一愣,顷刻之间便爆发出了震天撼地一般的怒吼。

   老林子里头有句老讲,咱先前的时候曾经说过。

   一熊二猪三老虎,这狗熊和野猪之所以能排在百兽之王老虎的头上,可并非只是因为它们皮糙肉厚,抗打抗揍。

   按现在的游戏做比,老虎算是个攻高血厚的战士,野猪是个防御惊人的肉盾,而那狗熊不单单兼顾了老虎的勇猛,和野猪的皮厚,还比前面两者多了个狂字。

   啥意思?

   平日里的野兽再过勇猛,多数也都是怕人的。如果猎户在林子里头遇到猛兽,烧火敲盆,鸣枪示警,多少会吓退一大票的猛兽。

   可是这狗熊不一样,这家伙的领地意识比任何动物都要顽强,而且向来是不怕暴力压迫,甭说是放枪示警,你就是拿枪崩它,都只会让这家伙的战意更胜,杀心更浓。在林子里头,激怒了一头野熊,那和自杀基本没什么分别。

   梁布泉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

   现言复杂,其实方才这一插一吼,也只是发生在须臾之间。

   梁布泉一击不成,迅速抽身后退,那蒲扇大的熊爪擦着他的额头,夹风带雨地轮了过去。梁布泉又立刻收起了佩刀,拔出响子,对着野熊方才的伤口“嘡嘡嘡”地直放了五六响,打空了一梭子子弹以后,又接着向后调整角度,以图再次寻找进攻的机会。

   野熊就是再怎么顽强,那也不过是血肉之躯,如此近距离的几枪,瞬间便给它的肚子掏了个大窟窿。粉嫩的肠子伴着恶臭的胆汁“哗啦”一声,流了一地。那野熊的身体晃了晃,竟然低吼了一声再度爬了起来,伸出两只前爪捡起地上的肠子,重又塞回了肚子里面。随后前掌伏地,嘴角是一阵接着一阵地抖动。

   “奶奶个孙子的,这王八蛋要跟老子拼命了!”

   知道野熊打起架来不要命,可是没想到这家伙的生命力竟然这么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