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零三章倒霉鬼(镜中人冠名)(第2页)

 哐当一下,那车匪直接被打在了地上,头汩汩的流血。

 接着,小猛打红了眼,又抡了一锤子,打瞎了另外一个车匪的眼睛。

 其余车匪见了,直接开土铳了,这一枪刚好打在了小猛的腿上。

 咱们国人都是这样,在大家都没动手的时候,都被吓唬得比较惨,一旦有人打了第一枪,其余人的血性就来了!

 小猛还击到被攻击,彻底把客车上人的火气给打出来了。

 这下,客车上的纯爷们,都抄起了家伙。

 有些人拿着“行车灭火器”砸车匪,有的用钥匙链抽,甚至还有直接上去咬的!

 总之,客车上二十七八个男人,一起反抗,竟然把这群车匪路霸打得爆头鼠窜,还有四五个跑得不够快的,被人按在客车上,往死里面打。

 一旦男人的热血被打开了,场面绝对控制不住。

 等到公安局的人到来的时候,客车上的那四五个车匪路霸,被活活打死了三个。

 再加上刚才被小猛用逃生锤打的两个——他打的第一个,那人直接被打死了,打的第二个呢,因为眼睛被打瞎,又遭受了大量的踩踏,因为失血过多,死了。

 咱这国情,甭管死的是车匪路霸,还是死的客车客人,只要死了人,就要有人为这件事情担责任?

 那谁来对这件事情负责?

 咱们国家,有两句老话,第一句叫:法不责众。

 第二句叫:枪打出头鸟。

 客车上的人都参与打杀那群车匪路霸了,要责罚他们,当然不太可能。

 谁是第一个动手的?小猛。

 小猛在冲突发生前,打死了两个车匪路霸,他成了这次事件的替罪羊,锒铛入狱。

 后来,小猛的家人,找到了大学。

 大学里出面,让法学院的教授去打这场官司,重点渲染了小猛见义勇为。

 学校鼎力相助,但最后,小猛还是受到了刑事责任,被判了两年有期徒刑,缓期两年执行,然后被遣送回了闽南。

 身背着“刑事处罚”,小猛的学籍当然是被开除了。

 就这样,小猛因为一次见义勇为,结果被开除了学籍,有了前科不说,还在战斗中,被车匪路霸打残了一条腿。

 后来,小猛没办法,只能出去打工,不过,社会上,对有前科的人,显然是有歧视的,小猛想找份好工作,实在是找不到,他又是个瘸子,更加不好找了。

 最后实在没办法了,跟着家里的一个堂叔,在这边当一个装修小工,他专门给人家当泥瓦匠,糊墙之类的。

 他受了这么大的打击,脑子也出了一些毛病,似乎是某些神经坏掉了,有时候像个傻子似的流口水,这下子,工友们也嫌弃他,他只能跟自己堂叔搭档。

 他那堂叔也不是什么好玩意儿,他很清楚,这小猛离了他,就混不到一碗安生饭吃,所以,他每个月都让小猛给他上贡。

 小猛每天累得前胸贴后背的苦力钱,一个月到手也就八.九千,还得给堂叔上贡两千,到手,真是没几个子了。

 前年年头那会儿,小猛在家里,被草草的介绍了一个媳妇,媳妇是他们村里人,结婚后不久,小猛就有了一个小孩,小孩天生有些心脏就不好,有先天性的心脏病,这样,小猛赚的那点钱,又得贴到小孩身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