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圣旨(第2页)

 左宗棠母亲在他十五岁时去世,其父于十余年前去世。现左家至亲,只剩下已嫁给两江总督陶澍之子陶桄的长女孝瑜,其余人员皆杳无音信。

 向邻居及亲属打听,只说家人收到左宗棠的亲笔信,要他们前去团聚享福。但究竟去了哪里,无人知晓。

 胡林翼获知消息,心中仅存的一丝侥幸也被事实击碎。左季高已提前将家人全部接走,看来真是死心塌地地效忠西贼了。

 又过了十来日,咸丰帝派军机大臣祁寯藻(寯:同’俊’音)为正使,兵部侍郎穆荫为副使,一等侍卫、额驸景寿率御前侍卫数十人,到武昌传旨。

 官文率湖北文武官员于武昌总督府大堂设香案跪迎,祁寯藻南向而立,穆荫展读诏书,景寿持刀监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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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天承运,皇帝制曰:

 朕览兵部奏报,咸丰三年酉阳会剿之败,三省大军竟为西贼所挫,实堪痛愤。今据《大清律例·兵律》并参照成案,着军机处核议定谳:

 一、湖广总督官文,调度三省会剿,竟致互不策应,形同散沙。着降一级留任,罚俸二年,仍责其统辖两湖军务,若一年内无克复之功,即革职严议。

 二、湖北巡抚张亮基统兵数万竟至全军覆没,仅身免于阵,按《大清律·刑律》“守备不设失陷城寨”条,罪当斩监候。姑念其前抚湘鄂微劳,从宽革职削籍,发往迪化军台效力赎罪,遇赦不赦。

 三、湖南巡抚曾国藩拥湘勇之众逡巡不进,然查其粮械未齐属实。着降一级留任,罚俸二年,仍责其整饬水陆各军,防西贼东出。

 四、贵州巡抚胡林翼折损索伦劲旅三千,本应军前正法。姑念黔省剿匪微功,革去巡抚实职,以三品顶戴帮办湖北军务,限一年内克复重庆,逾期锁拿问斩。

 五、多隆阿所部既覆,改隶官文节制,戴罪编入湖北驻防旗营。

 六、左宗棠以举人微末之身,私通敌营,妄献剿贼方略,致军机贻误。按《大清律·刑律》“奸党条”:凡奸邪进谗言、左使杀人者斩。着褫夺道光十二年举人功名,籍没湘阴祖产,家中男丁发黑龙江与披甲人为奴,女眷没入辛者库;颁海捕文书于十三省,生擒者赏游击衔,斩首来献者赏都司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