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我不想他儿孙满堂”(第3页)

 他和方六佑一块收拾碗筷,准备拿去厨房刷洗。

 顾长晏虽然崴了脚,但是“身残志坚”,单脚站立在饭桌前帮他们收拾碗筷。

 方六佑惊讶,看着顾长晏比自己收拾地还麻利,忍不住问:“当了县令还要自己收拾碗筷吗?”

 温长宁忍不住笑了,看向顾长晏。

 顾长晏脸不红心不跳道:“是啊,有时还要自己做饭呢。”

 方六佑瞪大了眼,当了官不是奴仆成群吗?吃山珍海味,再不济也有厨子吧?

 温长宁解释:“你二哥以前家里穷,这些活都要自己做的。”

 以前=野山村的日子、刚回京城的日子。

 在野山村的日子里他和顾长晏的厨艺突飞猛进。

 就是现在,十天半个月他们也会自己做一顿饭——可能是因为从前习惯了,明明他们也不怎么爱做饭。

 温长宁看着这个懵懵懂懂的小少年,语重心长道:“做官也好,做别的什么也罢,最重要的是做人不能忘本啊。”

 ……

 一切收拾妥当。

 温长宁借来方家的毛驴给顾长晏坐,又将装着盘碟的食盒挂好——打算顺路还回酒楼。对了,还有温长宁的那身用来表白的战袍。

 趁方六佑转身的功夫,温长宁对顾长晏来了个吻手礼,又抬眸wink了一下。

 顾长晏一瞬间瞪大了眼眸,心也一下子被勾走了。

 之后他们带好各自的幂蓠,顾长晏仍抱着那一大束鲜花,温长宁牵着缰绳走在前面。

 二人从方家后门离开,绕到医馆前面叫上周清妍。

 正好送她回家。

 周清妍走出门,仰头望了望坐在毛驴上的顾二哥,又看了看牵着缰绳的师父。

 她想他们好奇怪。

 周清妍说不上来他们哪里奇怪,反正就是感觉很奇怪。

 温顾二人还食盒,送徒弟。

 最后沐浴着落日余晖往家的方向走。

 带着爱人,牵着毛驴,温长宁想起了童年时唱的儿歌,忍不住哼唱:

 “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用它来载男朋友,我手里牵着这缰绳,我心里正得意……”

 唱的乱七八糟的。

 但是没人可以再纠正他。

 顾长晏听不清晰,但感觉音律很好听,充满童趣与欢乐。

 他没发现自己上扬的嘴角就没下去过。

 ……

 今天是我一生的幸运日。它发生了一些小小的波折,但是无伤大雅,所幸万事如愿,最终完美落日收官。

 ——注:温长宁的爱人顾长晏内心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