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该出手时,不迟留(第3页)
至于那王道人,原著里他居住于蜈蚣岭坟庵,绰号“飞天蜈蚣”,因善习阴阳,能识风水,留在张太公家中看风水,见了张太公女儿,起了歹心,在张太公家住了三两个月后,把一家子都害了性命,却把张太公女儿强骗在蜈蚣岭坟庵里住,又在别处掳掠道童。
因被经过的武松看见他搂着张太公女儿在窗前看月嬉笑,而连道童一块儿被杀,能和武松交手,实力可谓不俗。
没想到是他们两个人在这里伤天害理,王伦势必要除掉他们。
“老人家,我们今夜便可上山去除掉了这些强盗,但是需要你们帮忙。”
王伦话音刚落,那镇长立刻表示道,“壮士,要什么你尽管说,我们镇上的人是有人的出人,有力的出力,绝不含糊!”
这个镇子上的老百姓已经被他们这帮混账给欺负的太狠了,不光是杀人放火,抢劫财物,而且还吃人!
“好,老人家,这边有两种东西要准备,其一,乃是火药,给我准备得越多越好,多多益善,再来多少我们也不嫌多。”
“火药?”
镇长虽然不知道王伦要火药是要干什么,毕竟火药真正的应用在军事那还是在南宋时期呢,现在的老百姓是根本想象不到火药能有应用在战场上的作用和无与伦比的威力。
但是,王伦既然有了吩咐,他就去准备,黑火药在古代也不算是什么稀罕玩意,正好这镇上有个卖烟花爆竹的店铺,做这些东西,那必得是常备火药,在他家里随意就有几百斤火药。
就算是不够,那铺子里面也常备硫磺、硝石和木炭,再做一些就是了。
“第二则是我们人数不够,只有我们几个人上去,也难以对付得了这二三百人,你们有些让这些混账自此再无可能坑害你们,也得出些人来,我们一齐”杀了这些混账!”
即便是有火药的帮助,想要无伤干掉黑风山上的二三百人,就靠着王伦他们几个人,有些吃力,闹不好还得有几个带伤的。
毕竟,他们在黑风山上有山寨,有防御工事,守卫必然比攻打要容易一些,占据了地利。
眼下最好的办法,那就是发动群众,直接把镇上年轻力壮的民众发动起来,让他们组成一支自卫队,跟着一起上去打。
他们都被黑风山的山贼欺负的太惨了,甚至很多人还和这些土匪有着深仇大恨,只要王伦振臂一呼,自然是一呼百应的状态。
至于说这战斗力的问题吗……临时组建的镇民战斗力自然是高不到哪里去,但是他们都年轻力壮,对山贼有着咬牙切齿的怨恨,这边便够了,又不是什么专业军队,敢拿起兵器来杀人就行了。
因为黑风山上的土匪也大概率没有什么优秀的战斗力,因为这年头的土匪也都是走投无路的老百姓上山落草,或者是各种犯了事儿的违法乱纪者投奔上山。
这两者的战斗力也都不高,唯一能够区别于老百姓的则是这些人因为是土匪的缘故,本身都不是守法分子,所以不受法律约束,敢杀人,下手没有顾忌。
相反的,普通老百姓则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因为他们的良民,要守法但是当他们动手的对象变成了不受法律保护的盗贼之时,那些强盗对他们的唯一优势也就荡然无存了。
王伦他们几个几个高手,主要负责围杀掉那“铁脚头陀”李二僧和“飞天蜈蚣”王道人,其他的交个老百姓。
蛇无头不走,鸟无头不飞,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把他们的首领给干掉,王伦估计他们大概率也就跪地求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