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大明尚大嘴
第190章 丈田3(第2页)
当然,诡寄的对象不仅是有身份的地主,凡是有优免权的人户,皆是诡寄的对象。明代嘉靖年间诡寄的对象有乡宦举监、生员吏承、坊长里长、灶户贫甲、文职、军官、军人共七类人。这些人要么有优免权(免役)和免比的特权,要么具有“藐法抗比”的能力。
明代除“诡寄”外,由于田多者役重,于是又有一种称为“飞洒”的,便是将自己的田亩分散写入别人的名下。行使这种勾当,首先得与衙门中管鱼鳞册的勾结买通,又称为“洒田”或“洒粮”。由于将田分别飞散在别户身上,所以亦称“飞洒”。
由于“飞洒”作弊,因此有100亩田的农户须缴纳130亩的田租,富人的田自己不缴纳田租,让普通农户多缴纳田租。这个一般是指的官田。
“诡寄”与“飞洒”的情形直到民国初年仍有存在,造成了人与田永远无法准确划分登记的现象。
何谓“虚悬”?嘉靖《宁波府志》载:“何言乎虚悬?赵甲有田而开与钱乙,钱乙复开与孙丙,孙丙复开与李丁,李丁复开与赵甲。李丁有开,赵甲不收,则并田与粮而没之矣。”据此,某田经过不断过户,最后从地册上消失,该田之粮便“虚悬”了。此处“虚悬”的词义应是“无着落”。
而且官员士绅之家还可以通过各种手段隐瞒土地数目,让土地从官府的图册上面消失。从而少交税,被称为隐田。
王鼎见众人不语,于是最后说:“看来南直隶田地问题比较严重啊,太岳公丈田不过二十几年,南直隶土地居然消失一半,你们是真的很厉害。”王鼎不由拍了几下巴掌,说:“我宣布,此次丈田,为国家军事行动,如有阻拦行为一律按照谋反论处,就地处决,三族之内一律发配南海开荒。如果胆敢武力抗法,直接诛灭三族。胁从一律发配海外。”
实际上王鼎和南京群臣一直对视着。最后王鼎说:“今日把最后的节目走完,就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