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第3页)

先把人哄到手,买不买再说。

“沈隽,说话!”

沈隽不情不愿从阴影处出来,看着林映和仲青城挨在一起做的样子觉得刺眼,他还没开口就觉得脸火辣辣的。

“小映,之前的事是我不对,是我不够关心你。我们一起长大,一起上学,我们之间的情谊是毋庸置疑的,以后我会学着做一个好对象,会学着关心照顾你,你和我去海市吧,我在那里没有亲人,我想跟你在那里安家。”

“噗嗤。”

林映笑出声,真是好话术,怪不得后来他能左右逢源把生意越做越大。

“你的意思是你不是不关心我,而是你不会?你睁着眼说什么瞎话?你要是真不会关心人怎么天天打电话回海市,还去商场买了一双羊皮鞋寄过去,你没跟你爸妈说吧,说你在跟你上班那个厂子的大小姐搞暧昧,要是他们知道你攀上了高枝肯定替你开心。”

现在的她本应该不知道这些事,这都是上辈子跟沈隽结婚后,那个大小姐亲口跟她说的。

“你还不知道他回家后每天跟我打电话吧?这双皮鞋真老土,不过是他花了两个月的工资给我买的,就在你们那里的商店,他给你买过什么?”

那时她全心全意支持沈隽的事业,相信他照顾他,哪怕小三来家里耀武扬威她也觉得对方在胡言乱语,直到看见他们在她的床上鬼混。

一想到这些,她的手指冰凉,而另一只手正温暖着她。

沈父皱眉,他当然不知道这些,但现在不是弄清楚这些的时候。

“丫头你是从哪里听来的谗言,我们家沈隽一看就老实,平时连话都没两句,怎么会跟人搞暧昧,你真是调皮。”

“他的上衣口袋里。”仲青城打断他,“信和买皮鞋的发票都在他上衣口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