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第2页)
信王又招呼了一声,两个捧着首饰的老婆子进来,七手八脚替流连重梳了头,插戴起来。流连看着镜中那个比她结婚那天还要富丽堂皇的影子发楞。
流连缩着脚不肯往外走,信王附在她的耳边小声蛊惑:“乖宝,只要你帮我应付过今晚,这套衣裳就送你了,很值钱的!起码能卖五百两银子!”流连得寸进尺地摸摸头上的钗子,“好好好!这些首饰也归你!”
后来流连才知道上当了,倒不是这套衣裳不值五百两,而是这放州城里大大小小的官太太没人敢买这套衣裳。人家赴宴的礼服都是红的或是绿的,年纪大一点儿的蓝色褐色也不是不行,哪一个都不嫌脑袋碍事儿,硬穿黄的惹祸。就好比老百姓要盖房,三间或五间基本上随你的便,就算盖成七间也没人来搭理你,但你要是官员,那就不行了,该三间就得三间,绝不敢随便盖成五间。同理,戏台上穿着龙袍乱窜无所谓,戏台下谁敢?所以,流连明白过这个道理后,险些被气死,终究只能吃了这个哑巴亏。
晚宴在王府东侧盖成不久的大食堂。信王一直紧抓着流连的手不放,流连恼火道:“我还能跑了不成!”对于她的抗议,信王嗤之以鼻,“你这种人,难说!”
守门的侍卫高唱:“王爷娘娘到!”所有的来客肃立欢迎。流连知道无路可退了,只能认倒霉,硬着头皮与信王携手进了这个放州最大的名利场。
信王很有腔调,他一只手举至耳前频频轻摇,和颜悦色地与每个人点头,另一只手死死攥着流连不肯轻易放手。一众马屁精不住口地称赞“恩爱”、“般配”。
信王的位子在最里边儿,好容易才坐下,好死不死,这个该死的还要撩她,一只不知好歹的爪子帮她正了正钗子不说,居然又亲昵地拭过她的唇边。流连啥时候脾气这么好过,张口便咬住了这只该死的臭爪子。不得不说,也就是信王,换一个人肯定得“嗷儿”一声跳起来,信王没有,他不动声色地凑近悄咪咪道:“松开!否则我就要亲了!”流连悻悻地松开。信王回头吩咐侍卫,“给娘娘端一碗冰镇过的酸梅汤来,我要热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