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4章 解约的两种途径(第2页)

 

陈锦年很难评价当年事件的双方,可有一点是毋庸质疑的,就是某位选秀教母把路给走死了。

 

她以为自己牛逼到可以一手遮天,但她忘了国内的法院叫人民法院,她心里的算计,根本放不到台面上。

 

“法院会照顾多少?是按合同上的违约金进行折算吗?”黄磊急忙追问。

 

“不是,主要看公司的实际资源投入和艺人的商业价值,知名艺人打官司解约,可能要赔偿三四百万。”

 

“那方一凡这种的呢。”

 

“他便宜,现在上法院的话,估计赔偿十万二十万的也就够了,不过再待两三年,混出点名气,或许就不是这个价了,得三四十万。”

 

陈锦年根据行业里的经验,进行大致的估算。

 

方圆听后,则是在心中盘算着解约费,这笔钱对他家不算小数,但还不至于伤筋动骨,拿出来换儿子的自由身,并不算亏。

 

而乔卫东却有些疑惑,“这么少,可我朋友告诉我,解约费可是天价,赔偿几百上千万的都很常见。”

“嗯,他们指的应该是与经纪公司进行私下谈判,这种谈判完全是你情我愿商量着来,解约费用高也很正常。”

 

“差距这么大,他们就没想过打官司吗,能省一大笔钱。”

 

陈锦年从容一笑,说道:“乔叔,账不是这么算的,打官司省钱不假,但打官司浪费时间啊,一审二审终审,只要经纪公司愿意,在诉讼上拖两三年的时间很轻松。”

 

“而在诉讼期间,经纪合同继续生效,公司完全凭借合同雪藏艺人,一个艺人,两三年不接戏没演出,经济来源受损还是其次,更严重的是观众已经把你忘了,有新人取代你了,这才是最要命的,没有艺人敢承担如此大的风险。”

 

“观众永远是喜新厌旧的,娱乐圈也永远是只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所以现在圈里的艺人,想的全都是在最红的时候,狠狠捞一笔,保自己下半辈子衣食无忧。”

 

等陈锦年把其中的逻辑讲清楚,乔卫东才算明白,为什么有艺人愿意多花那么多的钱当“冤大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