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灭“丐”旨意

第二天,仅仅一个晚上的功夫,我的桌面前就有京城丐帮的做过大部分事。

之所以说“大部分”,是因为没有人敢说是“全部”。

昨天晚上抓的那些丐帮弟子,大部分连刑具都没用上都乖乖开口。比较顽固都是与我有仇的人——南宿郡被屠杀之人的家眷。

不过,仇恨不是万能解药,一套刑具下来,哪怕让他们这些与我有仇的人叫我一声“爹”,他们都愿意。

额……怎么感觉怪怪的,好像是我被占了便宜。

总之,就是他们的身体和意志已经被征服,为了不被折磨,让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

京城丐帮,光是登记在册的人就有两百多人,昨天晚上已经全部抓起了。

本来昨天的就已经得到口供,但周展功怕打扰我休息才延迟到现在。

据口供对照得出这么一件事:

丐帮帮众不仅要混迹江湖,还要重金收买朝廷官员。

是的,你没听错,乞丐重金收买朝廷官员,这实在离谱,但却是事实。

就乞丐们的破、脏、乱、臭地方抄到的银子就有一千多两(含银票),二十钱。

十两,就够在村子的一户人家过十年,如果是一家三口,那就是一辈子。

当然,上述的情况是在不发生意外情况下,比如,疾病、天灾、赌博、做生意失败之类的。

乞丐不仅要负责乞讨、传递消息、情报贩子的活,还要在城池各处安插人手盯梢,主要是一些烟柳之地、大户府门附近、官员府邸周边。

这里就要说一下他们的内部分类,不是级别上的三、五、七布袋长老,而是分工的分类。

第一类,由老、弱、病、残等令人可怜的人上街乞讨,把每一个区域划分给每一个乞丐。

他们在为帮派讨钱的同时,还负责盯梢观察,主要是他们区域内的大户、大官之人。

只要那些人露出破绽,比如根据对象的喜好,包括但不限于瓷器、书画、美人、金钱。

丐帮就会估量他们的价值,付出对应东西后将其收买。

而这,就是丐帮的第二类需要做的事。

这些人在审时度势和察言观色上非常优秀,由他们负责收买官员的一切事务,在没有把握成功之前他们绝对不会出手。

第三类,是负责控制已经被收买的官员,不与第二类直接接触,避免被发现后抓到第二类,导致被一锅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