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庆中兴休息的云
第1534章 纷繁奏疏纷繁事(四)(第2页)
而对于本案中涉及的豪强、官员们,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法司会审之后得出结论,钦差浙直观察使严世蕃和锦衣亲军所侦查搜集的证据基本属实,东南的豪强地主们与地方官吏、漕帮和漕运官吏、盐政官吏合谋盗卖朝廷漕粮,利用漕船的免税特权逃避钞关税收,同时勾结盐政官吏,贩卖私盐还有贩卖朝廷禁榷物资,豢养家丁私兵,擅自持有违制兵刃等事,罪证俱在,但是对于严世蕃所指控的谋逆大罪,三法司认为证据不够充分,不能够认定其谋逆。
对于三法司的上疏,朱载坖通过御批予以答复,朱载坖御批道:“彼辈勾连漕帮,心怀叵测,且暗结匪类,私藏军器等,虽无谋逆之情,然已有谋逆之行,如不严惩,国法何在?”
朱载坖和法司官员们的看法明显不一致,法司官员们是根据这些人犯的口供认为他们主观上没有谋逆的意图,故而认定他们不构成谋逆大罪,但是朱载坖认为,虽然他们主观上也许并没有谋逆的心思,但是他们把持乡里,盗卖漕粮,私藏军器,同时与漕帮这样既有卫所军户背景又是江湖帮派社团的团伙向勾结,其行为已经对大明朝廷构成了威胁,所以必须以谋逆论处。
同时对于他们的量刑问题,法司从斩立决、绞立决、斩监候、绞监候到流、徒等刑拟定了详细的判罚,不过朱载坖认为这样的判罚太过于复杂了,而且对于涉案官吏的惩处不够严厉,朱载坖召集内阁和部院大臣们商量之后,决定对于这些涉案人员予以分门别类的处理。
第一类,涉案的豪强士绅们,首先一律抄没家产,三族流放缅甸或河套,对于直接参与制造天妃闸覆船案和徐州水次仓失火案的,一律斩立决,在地方有欺男霸女,兼并土地,民愤极大的,也一律斩立决。
第二类,就是涉案的官吏,涉案的官吏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就是直接参与两案或者说帮助这些豪强们毁灭证据的官吏,不问情节,不分轻重,一律斩立决,端朱家的碗,砸朱家的锅,这种人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不仅要斩立决,抄没家产,还要将三族流放缅甸、哈密等处,第二部分是平时接受这些豪强贿赂,为他们盗卖漕粮、贩运私盐等大开方便之门的官吏,依照其受贿或者给朝廷造成的损失,按律严惩,同时将其中情节严重者妻子流放缅甸、哈密,情节一般者,举家流放大宁、辽东、河套等处。
对于三法司的上疏,朱载坖通过御批予以答复,朱载坖御批道:“彼辈勾连漕帮,心怀叵测,且暗结匪类,私藏军器等,虽无谋逆之情,然已有谋逆之行,如不严惩,国法何在?”
朱载坖和法司官员们的看法明显不一致,法司官员们是根据这些人犯的口供认为他们主观上没有谋逆的意图,故而认定他们不构成谋逆大罪,但是朱载坖认为,虽然他们主观上也许并没有谋逆的心思,但是他们把持乡里,盗卖漕粮,私藏军器,同时与漕帮这样既有卫所军户背景又是江湖帮派社团的团伙向勾结,其行为已经对大明朝廷构成了威胁,所以必须以谋逆论处。
同时对于他们的量刑问题,法司从斩立决、绞立决、斩监候、绞监候到流、徒等刑拟定了详细的判罚,不过朱载坖认为这样的判罚太过于复杂了,而且对于涉案官吏的惩处不够严厉,朱载坖召集内阁和部院大臣们商量之后,决定对于这些涉案人员予以分门别类的处理。
第一类,涉案的豪强士绅们,首先一律抄没家产,三族流放缅甸或河套,对于直接参与制造天妃闸覆船案和徐州水次仓失火案的,一律斩立决,在地方有欺男霸女,兼并土地,民愤极大的,也一律斩立决。
第二类,就是涉案的官吏,涉案的官吏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就是直接参与两案或者说帮助这些豪强们毁灭证据的官吏,不问情节,不分轻重,一律斩立决,端朱家的碗,砸朱家的锅,这种人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不仅要斩立决,抄没家产,还要将三族流放缅甸、哈密等处,第二部分是平时接受这些豪强贿赂,为他们盗卖漕粮、贩运私盐等大开方便之门的官吏,依照其受贿或者给朝廷造成的损失,按律严惩,同时将其中情节严重者妻子流放缅甸、哈密,情节一般者,举家流放大宁、辽东、河套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