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6章 万里兵戈伏贼寇(八)(第2页)
同时,由都察院专门派出御史,分别负责清军、记功、巡按等事情。
同时安东都护府的后勤保障有朝廷专门派员负责,要设立驻朝大臣,以礼部右侍郎兼户部右侍郎担任,负责从朝鲜、天津等处通过海路补给安东都护府,并且负责和朝鲜交涉。
根据廷议的结果,安东都护府下辖陆军二万五千余,分别屯驻于佐渡岛、越后、信浓、甲斐等处,安东都护府驻节佐渡岛。
同时在安东都护实行更戍法,安东都护的驻军以三年为期,三年轮换一次,防止出现藩镇割据的情形,同时还要派遣锦衣亲军等也驻安东都护府。
至于徐渭要求的援兵,从亲军诸卫中抽调一卫,再从班操京军中挑选五千人,前往倭国,凡是镇守倭国的,军饷翻倍,内承运库加五两赏银,以壮行色。
而对于上杉景虎、武田胜赖等人,大明群臣商量之后认为,可以答应武田胜赖的要求,但是必须控制甲斐和信浓的金矿,同时对于这些倭酋,也要加以防范,要求这些倭酋提供安东都护府的粮秣,减少朝廷转运的压力。
至于徐渭和越后、甲斐签订的条约,要大明帮助甲斐、越后训练军队的事情,大臣们经过商讨之后,认为是可以的,但是甲斐、越后的军队不能对大明造成威胁,这点由练兵军务处的参赞军务大臣们负责解决。
朱载坖于是召开军务会议,商讨对于倭国的军事援助问题,大明是需要武装甲斐和越后,但是倭人都是些豺狼,绝对是要加以防范的,不能养虎为患,这点戚继光、俞大猷等人都是深有体会,经过参赞军务大臣们的会商,认为战马、火铳、火药、火炮等军器和技术是绝对不能交给倭人的。
还有甲胄等,也是不能卖给倭人,倭国军队不能拥有火炮等军器,只能有各种冷兵器,不向倭人传授任何有关骑兵和对抗骑兵的战术,不准倭人组建骑兵,所需要的武器,由大明朝廷统一生产之后转运到倭国,至于价格,由安东都护根据倭国的实际情况予以确定,还有就是人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