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让人害怕的可能性(第3页)

“那么资不抵债意味着什么?”北原话锋一转,继续道。

这位年轻人的话语,牵动着法庭内每个人的神经。

“法律明确规定,破产企业不能够对没有担保的债务,设定新的担保。”北原开口道,“日钢很有可能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这意味着即使有设立担保的债权,实质上也不足以获得全部偿还。因此,在资不抵债的情况,债务都会变成担保无法覆盖的债务,无论是新债务,还是老债务,都是如此。在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不应当认可银行权抵押的有效设立!”

北原从另一个角度,发起了进攻。

从日钢很有可能处于资不抵债的角度,来论证撤销的银行抵押的合理性。

“关于这一观点,我们同样也有最高裁判所的判例予以佐证。”北原说道,“最高裁判所在大化35年[675]号民事判决中,认定处于资不抵债的企业,在破产前一年内提供的担保行为,因为危害了债权人平等受偿的权利的,应当予以撤销!”

北原也同样提交了一份最高裁判所的判例。

形势一时之间再度,发生了变化!

资不抵债?!谷本没想到北原在最后关头,居然还能够寻找到一个新的角度来发起进攻!他也同样看起北原提交的最高裁判所的判例。的确,也如北原所言。

这样一来,双方的法律观点——

都有在先的判例支撑。

但是,现在北原一方仍然是处于下风。尽管,北原抛出了资不抵债的企业,对外担保需要被撤销。但毕竟现在,破产管理人对日钢的完整的审计报告还没有出来,究竟是否资不抵债,还不能确定。

然而——

北原的反驳,却已经为这个案件注入了不确定性。

在场的人都已经发现——

这场官司对于银行方而言并非是十拿九稳就能拿下。没有对付好那位北原律师,恐怕银行的抵押权真的有可能会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