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烬归墟,登临至高越码字越快乐
第222章 怒雷披身【更新1】(第3页)
“塔顶雷劈过后的光影好像有个人?”
雷电带来放大的光影,瞬间引爆了吃瓜群众的热情。
所有人都掏出手机。
不到半分钟后,斗音等平台上就出现了第一个相关视频。
移动自媒体时代就是如此。
而在距离羊城塔不算太远的琶醍酒吧街则直接陷入到混乱之中。
那里的混乱并不是由雷击而引起的。
而是突然暴走的贝索斯。
血裔或者说血族都会有明显的鲜血成瘾症状。
越是高阶的血族,对血液的敏感度就越高,渴求度同样如此。
当初的谭睿渊就是无意中感受到陈轩那完美的血气,从而才产生了难以控制的贪婪冲动。
对贝索斯而言,他对完美血液的渴望和敏锐程度都远超谭睿渊。
好歹也是个血裔公爵,他的综合实力差不多能对标现阶段Lv45左右的稀有职业硬核玩家。
算得上是高玩水准。
血族本身既是特殊族裔也是稀有职业。
在华夏蛰伏多日,他早已失去了耐心。
暴走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抓住附近那个不久前还在对他暗送秋波的丰腴女人。
当弯曲的獠牙插进白净的脖颈。
女人的瞳孔瞬间放大,颈部的血管跳动起来,鲜血在数秒内就让贝索斯吸食一空。
她肌肤苍白,很快就陷入到缺血性休克,旋即宣告死亡。
顺手丢掉女人的尸体,他身后的膜翼完全撑开。
宛若恶魔在人间吟诵真名。
贝索斯腾空盘旋,看着雷电缭绕的塔顶,稍稍恢复了些许理智。
主要是吸血之后,总算是冲淡了一些压抑的疯狂。
为了以防万一,他果断抖了抖披风。
周身顿时萦绕起一层浓稠的血气。
雷电的破煞破邪效果对吸血鬼同样有效。
所以他必须慎重起来。
“我从未见过如此完美的血气!”
“必须带走,圈养起来,榨出足够的血浆后再献给血祖!”
陈轩的血液就是【劫烬之血】,有着超乎想象的威能。
对血族的吸引力更是直接拉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