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陆光麟这人指定有点儿说道
陆光麟这回天天坐镇前台,这老爷们儿,盘算的可好了。
魏无愁嘛,我就死磕你。
这个死磕,主要体现在每天都在店里待着,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女儿让他读书。
马上就要考试了,一个月都不到,那陆光麟舞的可开心了。
为啥他心大呢?
就是因为尉迟恒的一句话。
他闺女陆晴那天和尉迟恒唠嗑,就跟俩老师讨论学生的天资似的。
尉迟恒说:“陆叔不过有些贪玩而己,但脑袋聪明,以他现在的学识,考个童生试没有问题,定当有个功名回来。”
这么唠,就这一句话,给陆光麟唠骄傲了。
虽然他现在基础的东西都学会贯通了,但是他字儿没有达到陆晴的心理预期。
考试不能写太多连笔字,龙飞凤舞的,陆光麟上辈子虽然也会写毛笔字儿,但在专业的人看来是野路子。
这个野路子怎么解释呢?
就是对联上那种龙飞凤舞的练笔但是带派的字儿。
陆光麟现在一笔一画写字儿时候就跟小学生似的,横是横竖是竖,刚刚好能让人认得,但是真不怎么美观。
所以陆晴就一天给她留了十张大字儿,怎么着也要写完,每天店里下班,让陆光耀带给她。
陆光麟就是那种高中上学时候别人都在那儿猛猛学,学的天昏地暗,他是出去训练的体育或者艺术生。¢狐_恋\雯+茓^ ~哽~鑫-醉^全\
翘着二郎腿,搁前台拿个毛笔鬼画符。
一点儿也不寻思他只是来店里待一段时间,陆晴是可以过来找他,或者往后还要回家的这个事实。
老爷们儿嘴里还哼着小曲儿,美滋滋啊美滋滋。
不用学习就是开心。
小披风一穿,用来挡风还拉风。
可帅了。
该说不说,古代这方面工艺是挺好,五月份了,穿着这种不带棉的披风也不热。
陆光麟越写越开心,觉着自己天资绝顶,怎么会有人读不到一年的书就可以去考童生啊?
他把字儿举了起来,冲着二楼,那个正在打起精神看着大门口,准备随时应付魏无愁的女人陆厌问道:
“咋样儿啊?陆姨,我这字儿,带劲儿不?写的是不是好?你要是考官是不是也中意我!想选我当榜首啊?”
最后两句陆光麟是学粤语说话的,说的还不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