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局赤色

第22章 邀请函(第2页)

 “好,道上的规矩,我懂。就算有人把刀架在我的脖子上,我也不会说出你东宝斋大掌柜的名字。”

 这是基本的江湖规矩。

 混江湖的,如果不守规矩,那就不用混江湖了。

 “事成之后,给你100万。”

 白菲菲张口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这个时代的100万,已经可以买十个商铺,躺着收租了。

 我笑了笑,目光再次落到她的胸前:“我说过,我只要你。”

 说完,便将手里的书,丢在桌子上,转身离开。

 至于身后两个女人是什么态度,我懒得理会。

 ……

 下了楼来,见大海在那里吃得开心,还跟之前招待我们的招待女郎聊得很快乐。

 便开口:“大海,走了!”

 “来了!”

 大海对招待女郎挤了挤眼睛,连忙跟上。

 我俩返回大海的铺子。

 顺路买了点卤味,买了两瓶啤酒,两盒炒面。

 一边吃着卤味,喝着啤酒,我一边把“鼠局”的事情,一五一十,和大海说了一遍。

 “鼠局,牛逼!”

 大海听完,拍了拍桌子:“贝勒兄弟,你见识,是真广啊!这什么鼠局,我听都没听过!到时候,咱俩一起去,也有个照应!”

 “恩。”

 我肯定会带上大海一起去。

 这也是我今天带大海去找白菲菲的目的。

 毕竟鼠局凶险,那可是要下墓的,任凭我个人能力再强,也不一定百分百的有把握走这一趟。

 哪怕是“风门”里,最牛逼的盗墓贼,下墓都不敢说百分百。

 毕竟人,是活在地上的,而墓,是埋在地下的。

 人,在不该是人生活的地方呆着,必然会出事。

 任凭你再厉害。

 善泳者多溺于水,就是这个道理。

 比如盗墓贼,遇到墓塌了,埋在里面,就算有天大的本事,那也是个死。

 所以需要队友。

 墓上,必须留人看守,要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大海就是我的队友。

 他必须留在墓上,替我把风。

 吃完东西,天色已黑。

 我伸手打开狼皮袄,从里面拿出刚才拿到的20万,先是数了10万,放到大海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