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第3页)
李姑奶奶家中并不富裕,也不打算再送李韶儿去书院念书。
七八岁的女孩子,能在家里帮着烧火做饭打杂了,养个几年,给她找个人家就算仁至义尽了。
“凭什么?!”
“我做不来这些活,我要去书院。”
李韶儿在哭闹着要去书院,不肯干活,还把厨房里的碗盆给摔了。
李姑奶奶可不惯着她,扬手一巴掌把李韶儿扇倒在灶边,指着她鼻子骂:
“你个小贱种,姑奶奶收留你是看着我那大侄子的面子,你再敢闹,明儿就把你卖到醉春院去!”
“去把地上收拾了,没收完别想吃饭!”
李韶儿挨了打,身边无人撑腰,又听姑奶奶说卖到醉春院。
她吓得浑身哆嗦。
她虽小,但也听人说过,醉春院是吃女人不吐骨头的地儿,进去就完了。
李韶儿脸色惨白地收拾厨房里的碎片,之后又被支使着抱柴烧火。
她从未做过这些活,做得不好便被姑奶奶劈头盖脸地骂。
第二日早上,她还得去倒夜香。
她提着桶出门,没走几步竟遇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