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2章 沈暨星 删除前缀(第2页)

 而不是告名誉权。

 造谣诽谤是刑事案件,而名誉权民事诉讼。诽谤罪是要求立案调查的,不仅仅是赔钱和解可以了事的,严重的可以送进去坐牢。

 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远超于民事案件,这件事情已经导致沈暨星的经济和名誉严重受损,茫果的解约更是递上一份受损的证据。

 解约等同于普通人丢了工作,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

 不得不说,茫果的落井下石,无意间给了沈暨星不少的帮助。

 “呼~”

 证据链终于出来了,造谣零成本,辟谣跑断腿。没有证据链的时候,申琰瑛心思一直提着。

 娱乐圈明枪难躲,暗箭更难防。

 前人走过无数遍的路,透支了公众对于明星群体的信誉。明星的律师函和以“无意占用公共资源的声明”早就已经失去了所谓的公信力,甚至在大众眼中与笑话无两样。

 申琰瑛很清楚,单一的公司律师函,没有实证的声明,并不能抵消造谣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这不是陷入自证陷阱,孰对孰错自有铁证来证实。

 “可以联系素人作证吗?他们的权益也被侵犯了。”沈暨星问道。

 “我可以出钱给他们打官司。”

 沈暨星体贴地考虑到素人维权困难的点,他不在乎这些小钱,也不在乎耗费精力,他只要幕后之人付出代价。

 “这个要公司去尽快联系了。”申琰瑛回答道。

 有利的证据越多,才能将对方打得哑口无言。

 沈暨星没有过去看公司做的证据链,他没有做过就是没有做过。

 现在有一个更重要的事情,等着他去做,且要亲手去做。

 “我把v博名字改了吧。”沈暨星沉声道。

 去掉前缀,和茫果再无瓜葛。

 黑子且再狂欢一下,既然幕后黑手想要他跌入谷底,那还不如再利用一下这次的事件,要不然他挨的这些骂名岂不是白挨了?

 也借此机会,遂了粉丝一个心愿。

 对组合是有感情的,对成员也是有感情的,王绪言、俞慎、蒋贯南..还有两位外国友人,对他都很好。

 但,他厌恶这个公司。

 茫果不可能不知道,这个时间节点公开解约,会对沈暨星的影响多大。

 凭什么只能让茫果一味地害他?利用他?

 就因为茫果是资本?他是艺人?是棋子?只用来收割粉丝经济的工具?

 解约是茫果的反踩一脚的手段,沈暨星借力卖个惨反咬一口又怎样?泥人尚且有三分脾气。

 申琰瑛点头默许,自然知道沈暨星的目的。

 娱乐圈需要善良,但是不需要过分善良,一味受气的圣母艺人赶紧滚出娱乐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