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路鸣泽:交吗?(第3页)




    路明非不以为然,但很快他就发现为何这个夜之城会流行这种说法。



    因为在这个城市,死亡是司空见惯的。



    生命和金钱,米饭,饮用水没有区别,随时都可能失去,失去了也不可惜...相对来说?



    来当雇佣兵的人都怀抱着梦想和希望,渴望燃烧自我,像路明非这样为了伙伴而甘愿送死的有,孤身一人对抗公司最终抱着理想溺死的有,更多的是默默无闻死在枪林弹雨之下的人。



    或许在死亡之时他们会恐惧和后悔,但直到黑暗来临之前,他们都怀抱着一种信念————



    【死亡不过是最后的辉煌】



    但是,路明非本以为自己绝对不会成为这样的人的....



    “为什么我会选择当诱饵引开敌人啊.....”



    少年喃喃自语道。



    他其实很快就得出答案了。



    抬起枪械的右手已经开始高频颤抖,路明非咬牙用左手抓住右手手腕,强行将其稳住。



    他觉得自己累得像是跋涉了几百里的朝圣者,恍惚间,他想起来以前自己趴在课桌上的白日梦。



    他幻想着也许下一秒就会有一架直升机降落在学校的草坪上,一群黑衣墨镜男冲下来,在他的面前一字排开。



    其中一人上前单膝跪地,‘路明非先生,我们真的有十万火急的事情,需要你立刻跟我们走一趟。



    他一次,又一次幻想这些,而他渴望的不是别的,只是那些同班同学看着自己的时候那羡慕的眼神。



    是的。



    路明非选择背对丽贝卡等人来当诱饵,不是因为他有自杀倾向,不是因为他义薄云天,没有任何深刻的哲学心理,没有多余的逻辑算计——



    他只是觉得.....这样很酷。



    “超金属,酷毙了...”路明非捂着疼的龇牙咧嘴的伤口,嘶声说道。



    他想当一次会对伙伴说‘你们先走,我殿后’的英雄,只是因为这样很酷!



    路明非样衰了一辈子,来到这个夜之城也是丢脸了好几次,所以他想要偶尔酷一下,要是能在大卫他们面前耍帅就更好。



    【做得好,明非】



    这种话以前没人对他说的。



    只是因为大卫,丽贝卡,露西等人会对他说这句话,所以他才想要回报那微不足道的‘善意’。



    对,就这样。



    呵。



    真他吗廉价啊路明非你。



    “草.....”



    捂着脸,少年自己都觉得可笑了起来。



    而就在路明非喉咙颤抖着忍不住笑声的时候,他灵敏的耳朵却听见了些杂碎的细响。



    “那个黑客人呢!!”



    “他妈的!说好的黑客呢!做好的准备完全没用上!我们为了抓一个小鬼废了多少弟兄!”



    “必须抓到那家伙!!”



    漩涡帮实在是难以死透,有的时候即便对着脑袋开了三枪,他们也能够在地上抱着脑袋抽抽腿,像个蟑螂。



    路明非手上已经没有多少子弹了。



    黄金瞳也即将燃尽。



    斯安威斯坦....系统显示过载。



    “.....到此为止了......”



    路明非叹了口气。



    “那么,你要来推销了吗,我的好老弟。”



    “是啊,哥哥。”



    开口的瞬间,回应就传了过来。



    绝非幻觉的电子幽灵出现在路明非面前,他依旧穿着优雅的黑色西装,脸上还是那自信从容的笑容。



    “哥哥,我来救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