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2章

 南厦是副省级城市,干部实行中央和所在省双重管理,分为中管干部、双重管理干部、省管干部和市管干部四类。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长和市政协主席四个职务都是副省级,属于中管干部,干部管理权限在中央,其职务任免由省委报中央审批。 

 市纪委书记、市委组织部长、市公安局局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职务属于双重管理干部,按程序由省委负责考察推荐,并报中组部及上级对应部门备案,市委组织部长还必须征得中组部同意。 

 其他市四家班子成员、市直部门和城区四家班子正职,属于省管干部,按程序都由省委负责任免,市委协助考察推荐。 

 市直部门的副职、城区四家班子副职等干部,以及副局级以下的处级干部,由市本级管理。 

 南厦市这次的人事调整,包含省管干部和市管干部两部分。 

 其中,省管干部的推荐名单先后由五人小组会议、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上报省委审批。 

 而市管干部考察名单在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市委组织部按照规定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