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军官后,被团宠了揪耳朵的鱼
第567章 狗咬狗!(第3页)
而买家三人傅凌则换了个地方,同样将他们的衣服扒掉,扔在万米左右的河边。
“搞定!”傅凌拍拍手非常满意自己的杰作。
在迷晕他们时,她特意找了角度,卖家会比买家提前晕倒,他们会将这次的事件认定成黑吃黑,够他们窝里斗一段时间。
还没完,傅凌消失在原地,这次出现在一座大庄园屋顶上,放眼望去是,一眼望不到边,这座庄园非常大,比之段雄那一处还要大不止一倍。
这里到处都是巡逻兵,不仅如此,还配备了哨犬,可以说壕无人性。
庄园主人是个变态,表面看着人模人样,背地里却是个吸血狂魔,他最喜欢吸食人血,尤其是漂亮女人的血,那是他的大补。
傅凌找到他时,他正拿着一把水果刀,正朝着被绑着手脚,坐在椅子上动弹不得的妙龄女郎走来。
女郎穿的性感妩媚,原本以为是场浪漫邂逅,不曾想这瘪犊子是想给她换血。
害怕的瑟瑟发抖,整个头不停的摇摆,嘴里被塞了东西,她没办法发出声音求救,希望用眼泪唤醒对方的良知。
可惜她不懂恶魔的心,只有吸食到新鲜血液,他才会重新冷静下来。
切尔斯从小就被传输了一个信息,他是吸血鬼的后代,他们家族的人都以吸食人血而活。
从他记事开始,父亲每天都会带新鲜血液回来,他只有喝完血液才会乖乖睡觉。
尤其是月圆之夜,他必须整个人浸泡在血液中,不然皮肤会像是要皲裂般,让他痛苦不堪。
他们这类吸血鬼与传说中的又有所不同,传说中的吸血鬼他们生命永久,可以长生不老,而他们…短命鬼。
没有一个能打破五十岁魔咒,为了打破魔咒,他们不断创新不断寻找方法。
直到切尔斯这里,他将吸食血液设计的颇为浪费,像他说的生活要有仪式感。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