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章 入赘(第2页)

  可她偏偏喜欢上了一个农村来城里流浪的穷小子,没钱不说,还带着一个老娘和妹妹,全身上下没一样值钱的东西,就他那张脸还看得过去。

  就把他招了婿。

  门不当户不对,本以为日子过的不长久,吵架在所难免,谁知道他们俩竟然恩爱的生活了将近二十年,几乎没有吵架。

  听她说,王健对她非常温柔,连一句重话都没对她说过。

  而且非常照顾她,觉得没有选错人。

  就连她父亲去世后,王健对她一如既往的温柔,这让她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周围的亲戚和朋友见状也终于放心了。

  王晓燕更是把王健当作她生命的全部,一个不会做饭的娇小姐努力学做饭,硬生生为了他变成了贤妻良母。

  她做饭,做家务,赚钱,都行。

  报社的英文翻译者,会两国语言,优秀的不得了。

  关键还不会多问,给足男方绝对的信任。

  怕影响王健的工作,基本上都没有去过王健上班的地方。

  一直谨小慎微。

  绝对是男人心中完美的媳妇。

  无论别人多么赞赏王健,说他疼老婆,优秀,可沈岚却不这么认为。

  其实他原名不叫王健,叫马健,姓马。

  当时伯父被王晓燕逼的没有办法,抛出一个条件,只要他答应入赘改姓,就答应他们俩的婚事,所以他就改了姓,叫王健。

  对于一个男人,让他入赘对他来说就是羞辱,该他改姓没,更是对他无止境的羞辱。

  没有一个男人心里不存在芥蒂的。

  想来王健也不会意外。

  偏偏他像什么都发生一样,淡定的让人害怕。

  第一次见到王健的时候,沈岚就觉得他非常不简单,眼里带着贪婪,可那时王晓燕已经坠入爱河,对她的劝告根本不放在心上,心里全是王健。筆趣庫

  就连家人劝阻也不能阻止她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