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术佚名
第1551章(第3页)
“没什么,举手之劳而已。”林海笑着道。
钱长忠又道:“但是,申诉的事,还是算了吧,我已经减过两次刑了,再过不到一年就释放了,出去之后,我也不想回矿上了,就算是一场噩梦吧,过去就算了,不想再折腾了,说实话,也折腾不起了,用老百姓的话说,服了。”
按照法律规定,罪犯进入监狱后,必须写下认罪书,只有在这个前提条件下,监狱方面才可能视其表现,向主管部门申请为其减刑。
钱长民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在拘留所被羁押八个月,也算是刑期,入狱之后,他很快就写下了认罪书,由于表现良好,在服刑期间被两次减刑,共计一年零八个月,如此算下来,还有大半年的时间,他便可以刑满释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