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第3页)

 他们早上做的事,下午就被抓了?

 这也太倒霉了吧?

 “说吧,为什么要揍他?”

 杨东开口,问着潘大龙。

 于百江和宋岳背着手站在杨东身旁,一左一右,气势莫名,让几个混混不敢直视。

 他们平时见到最大的警察就是田中民这个所长,何曾见过警衔是一级警司的警察啊…

 他们四个虽然混社会,但都是人精,哪里能不知道警察的具体级别?

 一级警司,这至少是县公安局的领导。

 “就是看着不顺眼,就揍了…”

 潘大龙老老实实的开口,只是越说语气越弱。

 明眼人都知道他们撒谎,看着不顺眼就揍?还打断腿?

 “聚众斗殴,跑去学校闹事,以故意伤害罪导致人腿骨骨折,这是严重的刑事犯罪!”

 “如果构成轻伤,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构成重伤,应当判处3到10年有期徒刑。”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或死亡的,要依照《刑法》第234条,232条的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